环保验收

广西梧州岑溪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西梧州岑溪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7年10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石油分公司组织召开广西梧州岑溪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阅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7年10月1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石油分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岑溪市玉梧大道东181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21.924",北纬:22°55´55.9812"。占地面积为1338.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85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已建站房、加油岛、储油区等。配套建设隔油池、消防沙池、化粪池、卸油台等。
(2)项目建设单罐容积为20立方米的93#埋地卧式汽油罐、97#埋地卧式汽油罐、0#埋地卧式汽油罐各一个,双枪加油机2台,为3级加油站。
(3)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4)已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5)已办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二、验收监测结果
广西安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岑溪城北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油水分离池排污口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的浓度平均值符合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a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保审批相符。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站内员工日常生活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废渣属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石油分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18日。
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西梧州石油分公司
联系电话:0774-3827765
传真:0774-3826550
通讯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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