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贵港市江沅誉桦板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建设地点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根竹村(广西贵港镁星镁业制品有限公司内) |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江沅誉桦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m³超薄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33272.9万元,年产15万m³超薄高密度纤维板。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琦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11月4日 |
联系人 | 李勇刚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勇刚 |
采样负责人 | 程瑞斌 |
采样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7日 |
检测负责人 | 高国峰 |
检测时间 | 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9日 |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高温、照度、紫外辐射、工频电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氨、石蜡烟、氢氧化钠、甲醛、锰及其化合物。
检测结论:粉尘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噪声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高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照度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氨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石蜡烟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氢氧化钠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甲醛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锰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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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综上所述,贵港市江沅誉桦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m³超薄高密度纤维板项目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生产中严格执行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维护并保障各种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配置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本次检测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说明所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项目应根据本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和补充措施及建议一章的内容整改,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后,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可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应根据本报告书中的“措施及建议”一章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种措施全面、有效的实施,并在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综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减轻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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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 |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要求,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