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广西昭信平洲电子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81号 |
项目名称 |
广西昭信平洲电子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及化工仓库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2628万元,拟建六层车间及附属建筑物,建筑占地面积2704.6㎡,总建筑面积15619.69㎡。设置30条电子元件流水线。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意玲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年9月 |
联系人 | 陈春晓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士海 |
采样负责人 | 程瑞斌 |
采样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3日 |
检测负责人 | 高国峰 |
检测时间 |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1月2日 |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电场部分)、甲苯、甲醇、石蜡烟、异丙醇(分包)、甲醛、锡及其化合物。
检测结论:噪声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高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工频电磁场(电场部分)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甲苯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甲醇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石蜡烟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异丙醇(分包)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甲醛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锡及其化合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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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措施合理,从生产工艺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加以控制,有利于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发生。通过多方面综合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中落实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其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因此预计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 项目应根据本报告书中的“措施及建议”一章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种措施全面、有效的实施,并在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综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减轻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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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 | |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要求,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