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苍梧县富云矿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苍梧县岭脚镇新建街1号 |
项目名称 | 苍梧县富云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年产50万吨建筑用砂岩建设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冯意玲 |
联系人 | 周土坤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土坤 |
技术负责人 | 冯意玲 |
报告审核人 | 刘青 |
采样负责人 | 卢灿宁 |
检测负责人 | 周小芳 |
检测报告编制人 | 彭桃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琦、冯意玲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年7月23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青 |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简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高温、照度、手传振动
检测结论简述: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凿岩机噪声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余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高温检测结果不合格、总控制室照度检测结果不合格。手传振动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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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
综上所述,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项目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配备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项目大部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范围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针对个别工作场所噪声和高温超标情况,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后,应能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要求,能够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目前,项目除个别工作场所噪声和高温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之外,大部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项目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进行整改后,可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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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审查组评审意见 | |
《评价报告》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