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桂林市海峰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 |
项目名称 | 桂林海峰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硅酸盐水泥、4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年产60万吨硅酸盐水泥、40万吨预拌砂浆,总占地面积33350㎡ |
项目负责人 | 朱琦 |
联系人 | 唐海荣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蒋才伟 |
技术负责人 | 冯意玲 |
报告审核人 | 刘学智 |
采样负责人 | 林李生 |
检测负责人 | 周小芳 |
检测报告编制人 | 彭桃 |
现场调查人员 | 朱琦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青 |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简述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噪声、高温、照度、紫外辐射、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
检测结论简述:(混合机、包装区、装车区)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余工作场所总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合格、(混合机、包装区、装车区)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余工作场所呼吸性粉尘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混合机、包装区、装车区)噪声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余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结果合格、高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制砂机控制室、中控室、搅拌机控制室、化验室)照度检测结果不合格、紫外辐射、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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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
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制定并执行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维护并保障各种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给生产员工配置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产生了较好的防护作用。目前除个别岗位工作场所粉尘、噪声超标,照度不达标,其他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之内,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应根据本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和补充措施及建议一章的内容整改,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后,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应根据本报告书中的“措施及建议”一章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种措施全面、有效的实施,并在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综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减轻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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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审查组评审意见 | |
通过修改版《评价报告》及修改说明复核后认为,该《评价报告》已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