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贺州市福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理位置 | 贺州市南部仁义镇大桂山林场仁义分场内 |
项目名称 |
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采选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
项目简介 | 项目计划年生产9.00万吨/年银矿石(共伴生铅、钨、金矿) |
项目负责人 | 黄玉 |
技术负责人 | 冯意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青 |
报告审核人 | 刘学智 |
评价结论 | |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措施合理,从生产工艺技术及职业病防护措施等方面对职业病危害加以控制,有利于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发生。通过多方面综合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建议,拟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其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因此预计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
|
|
技术专家审查组评审意见 | |
《贺州市福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采选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按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该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