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贵港市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内 |
项目名称 | 贵港市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肥混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
项目简介 | 年产20万吨复肥混料 |
项目负责人 | 黄玉 |
技术负责人 | 冯意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青 |
报告审核人 | 刘学智 |
调查人员 | 周泳杰、黄玉 |
联系人 | 林莲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林莲 |
采样负责人 | 卢灿宁 |
检测负责人 | 周小芳 |
检测报告编制人 | 麦楚欣 |
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论简述 | |
危害因素:总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游离二氧化硅、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检测结论:总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游离二氧化硅、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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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
贵港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混肥料项目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生产中执行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维护并保障各种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配合相应的个体防护措施。目前,项目粉尘、噪声、高温、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的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项目需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按规范要求的检查内容和检查周期组织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离岗时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接害岗位全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综上所述贵港绿友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混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项目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措施并验证后,可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应根据本报告书中的“措施及建议”一章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在运行过程中应确保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种措施全面、有效的实施,并在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和综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减轻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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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审查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 |